《公寓大廈管理條例》邁入實施三十周年,內政部在論壇中定調三大政策方向,包括強化制度基礎、延壽老宅、落實社區治理。內政部政務次長董建宏指出,這部法令誕生於都市化與民主化交會時期,讓社區管理權回到住戶手中,奠定住宅治理基礎;如今面對人口老化與都市更新雙重挑戰,政府將啟動「老宅延壽計畫」,並強調住宅制度必須與時俱進、回應現代需求。

台灣物業管理學會、台北市公寓大廈管理協會與國立台灣科技大學建築系日前共同舉辦「《公寓大廈管理條例》實施三十週年論壇」,邀集產官學代表齊聚探討制度演變、困境與未來方向。

董建宏出席台灣物業管理學會主辦的《公寓大廈管理條例》30年論壇活動時表示,1995年上路的《公寓大廈管理條例》誕生於都市化與民主化交會時期,將管理權還給住戶,讓住戶得以參與社區治理,是我國住宅治理制度的重要里程碑,不過修法不應過於頻繁,避免實務混亂,但制度也必須與時俱進,正是產官學合作的價值所在。

董建宏指出,當前建案交屋流程爭議不斷,民眾對居住品質與法律保障的期待提高,顯示修法需求日益迫切,今年下半年將正式啟動「老宅延壽計畫」,首波聚焦4至6層樓、屋齡逾30年、無電梯之公寓。據統計,全台逾500萬戶老宅中,約七成集中於大台北地區。

該計畫將整合經濟部ESCO節能改造、衛福部長照3.0等資源,提供加裝電梯、能源系統優化、公共空間改善等補助措施;對於未設管委會的老舊社區,則將邀集物業業者與顧問團隊協助整合。他強調,老宅整建不應只停留於安全補強,應朝向「在地安老」與「都市再生」雙目標發展。

國土署副署長徐燕興則從制度角度回顧《公寓大廈管理條例》30年歷程,指出歷次修法聚焦於所有權架構、公共基金管理、管理委員會運作、起造人移交機制等,主軸皆在於提升制度運作順暢與社區安全。

他也提出,台灣未來面臨社會住宅大量興建,應借鏡德、日、荷、奧等國經驗,例如德國強制設立維修基金與長期維護計畫、日本重建制度中強調住戶共識與專業支持、荷蘭由住宅法人負責全週期管理、奧地利則由政府穩定支應財政與人才。

徐燕興強調,制度密度與文化支持同等重要。未來應強化本土公寓大廈研究、建立正式制度,如明確規約、高效管委會,與非正式制度,像是鄰里互助、社區文化並重,呼籲推動社區共同體意識,培養住戶歸屬感與自主管理能力,提升社區治理效能。

他說,公寓大廈的功能不只限於產權管理,更涵蓋資產保值、公民教育與都市再生,應結合智慧化、高齡友善、永續與韌性等趨勢,讓台灣住宅社區邁向安全宜居與淨零轉型的目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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